第1条(条款目的)
本条款的目的是规定货币股份公司(以下称"公司")提供的C2C服务(以下统称为"服务")的使用条件和必要事项.
第2条 (用语定义)
‘服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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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条 (提供服务)
- 公司允许会员在公司网页(http://)上使用服务,并在网页上公布服务交易政策,根据交易政策原则上提供365天,1天24小时的服务.
- 公司在提供本服务时,可进行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间按本服务提供画面通知。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通过邮件、SMS等可直接向会员发送与服务使用相关的各种通知。
第4条 (服务提供的限制及解除)
- 公司认为会员违反条款的义务或行为被判断为妨碍了服务的正常运行时,可以限制其使用服务。
- 公司会员如做出以下任何一条的行为,则可限制服务的使用并同时要求纠正。 不听取要求并未纠正或反复进行相同违反行为时,可解除使用合同.
① 违反‘货币‘使用条款第11条(使用服务时会员的义务)时
② 符合‘货币‘使用条款第12条(服务使用限制)中规定者
③ 会员将个人网页、应用、其他应用程序自己的网页、应用软件、其他应用程序收费转让给他人、发放、使用的情况
④ 根据上述三条,会员使用他人转让、分配、允许使用的网页、应用软件、其他应用程序的情况
⑤ 与电话诈骗等犯罪或金融事故有关或怀疑与其关联性的情况
第5条 (使用服务时会员的义务)
- 会员利用本服务时,禁止下列任何行为。
① 盗用他人名义的行为
② 使用其他会员账户的行为
③ 通过非法手段或利用本服务而获得的投资信息、账户、行市、余额等数据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④ 侵犯公司和其他第三者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⑤ 损害公司及其他第三者名誉或妨碍业务的行为
- 以下3种变更事项的公告将通过货币公告板等事先提供,因此会员必须确认公告板,变更服务内容时,未确认相应内容的责任由会员承担。
① 服务更新及变更事项的公告
② 反映‘货币‘政策的公告
③ 上述有关的其他紧急通知
- 会员必须遵守‘货币’内利用本服务的说明、政策(交易政策等)、指南等.
第6条 (免责事项)
- 公司对会员以使用本服务为目的制作的软件而发生的结果不负责,由会员承担责任。
- 因电算障碍、通讯障碍、其他自然灾害等引起的服务障碍或中断而造成损失时,公司对此造成的损失不负责。
- 时价急变、订单暴增、合作企业的错误处理等导致订单未处理及未完成交易等错误,公司也不会承担责任。
- 会员使用服务时,因非法行为或违反本条款行为,公司从会员以外的第三者处收到损害赔偿请求或诉讼等各种异议时,该会员必须承担本人责任并承担费用让公司免责,并且还要赔偿因此而对公司发生的损失。
- 对于会员的电脑状态、通信线路问题或计算机设备操作错误及其他会员的承担责任理由而造成的损失,公司概不负责。
第7条 (条款变更)
- 公司必要时可以在不违反"条款限制相关法律"、"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令的范围内变更条款。 此时,需明确统治变更内容与执行日期等,把第一项的方法在执行日7日之前告知会员。 但是,变更的条款 如对会员不利的话,会在执行日30日前通知会员。
- 公司公布变更条款时,如果会员在变更条款执行日期前不另外表示意见,就等于同意了变更的条款。即使明确告知了条款将会变更,但会员对条款变更没有表示拒绝的话,就看作同意了本条件的变更
- 会员不同意适用变更条款时,公司不得适用变更条款的内容,如发生了此情况时,会员可解除使用合同.。但是,如有不能适用现有条款的特殊原因,则可解除公司使用合同。
第8条 (使用条款的效力及有效期)
会员对本使用条款的同意的同时发生效力,因会员及公司服务终止等事由导致效力丧失为止有效。
第9条 (条款外准则)
- 本使用条款中未明示的事项,依照货币使用条款及相关法令的规定,未在相关法令中规定的事项按一般惯例进行。
- 公司除本使用条款外,还可以设其他运营政策、使用指南、个别条款等。
- 本使用条款与货币使用条款发生矛盾时,以本使用条款为优先。
第10条 (其他事项)
- 会员需了解加密货币的投资可能会造成部分或整体损失,最好以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金额为标准来决定投资金额。请确认加密货币的交易相关信息的真伪、合法性,而且可能发生的所有责任及损失由会员承担,公司对此不负责
- 公司为保障信息的准确性,竭尽全力采取合理的措施,但无法保证。因为无法控制网络的可靠性和可用性,所以对因网络延迟、失败、链接障碍而导致的信息传送障碍不承担直接或间接损失的责任。
- 有发现非法或疑似非法交易的情况(洗钱,走私,受贿,其他违法行为)时,可以禁止使用本网站或发出冻结账户通知。本公司有权通过政府或金融监督机关来向当事人追究所有责任。
- 原则上禁止以恶意的价格操作、不正当交易或其他非法交易活动为目的来使用本网站,如发现这种非法交易行为,本网站将采取警告等预防及保护措施,并限制进行恶意价格操作的当事人的交易和账户,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11条 (纠纷解决及管辖法院)
本条款及服务根据大韩民国法令而规定并执行,与会员的国籍及居住地无关,根据解决纠纷的准据法为大韩民国的法令。如果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得不到解决,有必要提起诉讼,那管辖法院将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附则
第1条(实行日)本条款将于2018年11月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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